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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黔晟国资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晟国资法规〔2012〕04号
各企业:
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国资通维稳〔2011〕172号)精神及有关规定,黔晟国资公司制定了《贵州省黔晟国资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省黔晟国资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企业 稳定 方案 通知
附件:
贵州省黔晟国资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批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国资通维稳〔2011〕172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黔晟国资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黔晟国资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不稳定风险仍然存在。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推动科学发展、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坚持改革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是落实改革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充分认识建立黔晟国资公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性,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资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执行过程中的必要环节,科学识别、评价、应对和控制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改革和发展。建立黔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对于提高企业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自觉性,确保黔晟国资公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十二五”规划、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企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开展系统调查,科学预测、认真分析评估可能对企业、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对可能影响企业、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有效规避、预防、控制,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宜,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维护企业、社会持续和谐、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坚持民主决策、主动维稳,对黔晟国资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确保黔晟国资公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科学民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权责统一,“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
三、评估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程序
(一)评估范围
1、涉及职工分流或职工利益变动的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搬迁、资产经营等事项;
2、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企业劳动关系调整、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
3、涉及诸多利益群体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重大事项;
4、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及投资;
5、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项目。
(二)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现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规定;是否履行了审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的法定程序;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依据的法律、政策是否充分。
2、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本企业战略规划、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承受能力等方面实际情况;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兼顾了国家、企业、职工和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利益。
3、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召开了职代会或通过其他形式征求了职工群众的意见,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符合改革的方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企业改革方案是否符合程序,是否体现周密、完善、具体,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调整、经济补偿金支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待遇是否落实;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
4、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稳定的连带风险和隐患;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否能够有效化解和解决;对可能发生的涉稳事件,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5、安全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三)评估程序
1、企业是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与所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评估和化解风险。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应由企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企业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组织评估,评估报告报送省黔晟国资公司和有关部门。应由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重大事项,企业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先期进行评估,在报批重大事项的同时报送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项目组织实施者及项目牵头部门是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承办单位,负责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工作方法,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3、项目组织实施者及项目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4、组织进行评估。由项目组织实施者根据征求意见、论证和公示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对涉及到稳定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缜密分析,科学预测。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项目组织实施者就评估的事项、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制定工作预案。对评估出来的不稳定隐患,制定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6、除特殊情况外,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当在决策、项目、事项出台、施工前组织实施。
7、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风险较小、不影响重大事项顺利推进的为D级风险,可以实施;存在一定风险但可以控制的为C级风险,分步实施;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为B级风险,暂缓实施;存在重大稳定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为A级风险,不予实施。
8、落实维稳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企业要严格按照评估结论和意见,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防止发生涉稳事件。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建立健全信息预警和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各类稳定信息、化解各类矛盾。
根据省国资委的要求,黔晟国资公司将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担任。负责黔晟国资公司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其办公室设在黔晟国资公司政策法规信访部,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各企业相应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负责领导本企业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考核责任
(一)各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企业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同时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
(二)对监管企业社会稳定风险重大事项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或在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报省黔晟国资公司备案,并认真落实。